政策法规
锦州市人事代理服务指南
发布日期:2009-08-05
锦州市人事代理服务指南
锦州市人事业务代理中心(与锦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合署办公)隶属于市人事局,是国家授权承办人才社会化服务业务的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。为进一步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,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,为加速锦州湾整体性开发提供人才智力保证,市人事业务代理中心根据国家政策法规,全面开展企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服务工作。
一、主要服务内容
1. 管理现有人员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
2. 承办各项人事工作
(1)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签约、接收及转正定级。
(2)人才跨区域流动调入、调出。
(3)调整档案工资,核定计算工龄。
(4)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
3. 提供相关社会化服务
(1)办理流动人员出国政审工作。
(2)办外籍人才、大学毕业生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。
(3)为没建立党组织单位办理组织发展、党员转正、组织关系专递等手续。
(4)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招聘、人才规划、薪酬设计、培训等业。
二、主要代理形式
1. 全员代理。单位主要从事生产经营工作,所有员工人事工作全部委托人事代理中心进行。
2. 部分代理。即根据人事制度改革进程,将原有人员按原管理体制管理,新聘用人员(或中初级岗位人员)人事关系、档案交由人事代理中心实行社会化服务。
3. 个体代理。即单位将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人事关系、档案转交人事代理中心,以真正建立能上能下、能进能出的新型人才管理体制。
三、服务程序
1. 委托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员工聘用合同。
2. 人事代理中心审核后,双方签订《人事代理合同书》。
3.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交接手续。
4.根据辽价〔1992〕20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,以年为单位收取服务费。















